變更退休俸贍養金人員用電補助居所

※申 辦 資 料

電號

(請輸入本公司電費單據上電號,共 11 位數字,例: 01100160109)

用電戶名

(請輸入本公司電費單據上用電戶名前三個字,例:王大民)

支領憑證統一編號

(請輸入支領憑證統一編號共6位數字,例: 009876 )

戶口名簿字號

(請輸入完整之戶口名簿字號共1位英文字母及7位數字或2位英文字母及6位數字,例: F2198765 或 BA012345 )

原優待居所之電號

(請輸入原優待用電居所之電號,例: 00100230108 )

眷屬姓名及
軍眷身份證編號

姓名 軍眷身份證編號




用電戶名變更,同時變更過戶,新戶
     可取得原用戶同意過戶及簽章
     無法取得原用戶簽章,由本用戶單獨簽章過戶
        原用戶電費由本用戶承擔
        原用戶電費向原用戶收取(俟原用戶結算電費後始予過戶)
用電戶名未變更

※申請人連絡資料
姓名 申請人即用電戶名本人
非用電戶名本人,請輸入
電話

( ) 分機

e-mail 帳號

(請留註 e-mail 帳號,俾便本公司回覆您申請案件之
受理號碼供查詢處理進度)
通訊地址 與用電地址相同
與用電地址不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