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電證明

(為加速過戶案件處理,您亦可自「網路櫃檯」網頁選擇 「申請表單下載」 下載申請「用電證明」表單,參考網頁填寫範例及簽章後,郵寄 本公司當地營業處 即可辦理。)

※申 辦 資 料

電號

     (請輸入本公司電費單據上電號,共 11 位數字,例:01100160109 )

用電戶名

(請輸入電費單據上用電戶名前六個字,例:台北市交通管)

身份證字號

(請輸入用電戶之身份證字號共 1 位英文字及 9 位數字,例:A210399887

或營利事業

公司行號請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共 8 位數字,例:11119999)

統一編號

 

證明資料

與用電地址相同
郵寄地址 與用電地址不同,
申請人連絡資料
姓名 申請人即用電戶名本人
非用電戶名本人,請輸入
電話

()分機

e-mail 帳號

(請留註 e-mail 帳號,俾便本公司回覆您申請案件之
受理號碼供查詢處理進度 )
通訊地址 與用電地址相同
與上述證明資料郵寄地址相同
與用電地址不相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