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起不再續辦「經濟部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計畫」

隨「電業法」與相關子法陸續完成修訂,再生能源發電業得以直供、轉供,或透過再生能源售電業,併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再生能源憑證(T-REC)販售其所生產的電力,爰經濟部核定自今(107)年起不再續辦「經濟部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計畫」,本公司並停止受理用戶申請綠電認購。 經濟部與本公司衷心感謝用戶103至106年對於綠電認購之支持,亦盼未來再生能源發展議題有各位用戶持續關注。